欢迎来到成都市供应链协会!

|

|

新国标实施在即,川调企业请留意这些关键变化
2026-08-21 10:52:55

新国标实施在即,川调企业请留意这些关键变化

各会员单位、川调企业及相关单位:
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25)与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(GB 14881-2025)均将于2026年9月2日起正式实施,目前已进入实施倒计时,四川省调味品协会提醒各会员单位、川调企业及相关单位提前关注标准要求,对照标准做好各项准备。

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25):两大核心变化

GB 2762-2025规定了食品中铅、镉、汞、砷等多种污染物限量指标,是调味品生产企业必须遵照执行的食品安全基础性强制标准。本次修订两处核心调整,直接关系川调企业合规生产。

(一)肉类干制品:告别“折算时代”

旧版标准要求肉类干制品污染物限量需结合脱水率折算判定,但实操过程中,脱水率计算口径不一、原料脱水数据难以精准获取,既抬高企业检测成本,也造成监管判定争议频发。

新版取消脱水率折算要求,将熟肉干制品铅、镉、总砷、铬限量统一对标肉制品限值:铅≤0.3 mg/kg、镉≤0.1 mg/kg、总砷≤0.5 mg/kg、铬≤1.0 mg/kg,并在附录A肉制品分类项下,新增熟肉干制品(肉干、肉松等)细分品类。

对川调企业的影响:生产牛肉酱、猪肉酱、肉臊子等含熟肉干制品原料的调味品企业需重点关注。

(二)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限量调整

除饮用天然矿泉水外,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限量由0.005 mg/L上调至0.1 mg/L,与天然矿泉水限值统一。官方风险评估显示,我国居民膳食亚硝酸盐日常暴露水平远低于健康限值,包装饮用水带来的膳食贡献不足1.5%。调整后限值依旧保持严苛水平,相较欧美、国际通用标准严格数倍至数十倍。

对川调企业的影响:以包装饮用水作为生产用水的企业,水质检测管控压力有所缓解,仍需严格把控水质指标,防范工艺调整过渡期带来的水质波动风险。





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(GB 14881-2025):七大核心变化

作为食品生产领域核心基础性卫生国标,GB 14881新版全面替代2013版规范,整体重构章节架构、优化大量条款内容,推动食品卫生管理由基础卫生管控,升级为全流程预防性风险管理模式。

(一)新增5个关键术语

新增清洁作业区、准清洁作业区、一般作业区、接触食品用水、非接触食品用水五大定义。不同洁净等级作业区需配套专属工器具清洗消毒区域,企业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流程,重新完成车间功能区域划分。

(二)多项推荐要求升级为强制条款

原标准中多处“不宜”表述调整为强制性“不应”要求:厂区选址不应处于洪涝易发区域、生产区内不应饲养无关动物、排水系统必须做好防污水倒流设计等,同类条款的硬性约束全面加强。

(三)增设HACCP体系指导性附录

新增附录A《HACCP原理及其应用指南》,属于资料性指导内容。鼓励企业参考HACCP思路开展全流程危害分析,梳理生产关键控制点,搭建食品安全管控体系,无强制落地要求。

(四)致敏物质管控正式纳入强制条款

新版明确要求企业开展致敏物质专项培训;含致敏成分原料独立存放,严防交叉污染;尽量避免致敏与非致敏产品共线生产。搭配GB 7718-2025标签强制标识要求,致敏物质管理由倡导建议,变为硬性合规要求。

(五)人员日常健康管理要求加严

霍乱、副伤寒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,历来禁止患病人员上岗从业;本次新版新增每日上岗晨检制度,要求企业每日核查从业人员当日健康状态,从源头降低人员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。

(六)虫害防控约束力度提升

明确虫害管控范围包含昆虫、鸟类、啮齿类生物,多处虫害防控条款由“不宜”改为强制“不应”,厂区虫害防控工作需要形成常态化、制度化管理。

(七)强化召回与全程追溯管理

原章节名称优化为“食品召回及追溯管理”,在原有产品召回要求之上,进一步强调产品全链条追溯体系搭建,确保产品从原料到成品全程可查、问题产品可快速召回处置。




附件:
附件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25).pdf
附件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(GB 14881-2025).pdf

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仅为行业科普与合规参考,各项管控要求、指标限值最终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官方正式文本为准。



新国标实施在即,川调企业请留意这些关键变化

2026-08-21 10:52:55

秘书处

新国标实施在即,川调企业请留意这些关键变化

各会员单位、川调企业及相关单位:
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25)与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(GB 14881-2025)均将于2026年9月2日起正式实施,目前已进入实施倒计时,四川省调味品协会提醒各会员单位、川调企业及相关单位提前关注标准要求,对照标准做好各项准备。

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25):两大核心变化

GB 2762-2025规定了食品中铅、镉、汞、砷等多种污染物限量指标,是调味品生产企业必须遵照执行的食品安全基础性强制标准。本次修订两处核心调整,直接关系川调企业合规生产。

(一)肉类干制品:告别“折算时代”

旧版标准要求肉类干制品污染物限量需结合脱水率折算判定,但实操过程中,脱水率计算口径不一、原料脱水数据难以精准获取,既抬高企业检测成本,也造成监管判定争议频发。

新版取消脱水率折算要求,将熟肉干制品铅、镉、总砷、铬限量统一对标肉制品限值:铅≤0.3 mg/kg、镉≤0.1 mg/kg、总砷≤0.5 mg/kg、铬≤1.0 mg/kg,并在附录A肉制品分类项下,新增熟肉干制品(肉干、肉松等)细分品类。

对川调企业的影响:生产牛肉酱、猪肉酱、肉臊子等含熟肉干制品原料的调味品企业需重点关注。

(二)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限量调整

除饮用天然矿泉水外,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限量由0.005 mg/L上调至0.1 mg/L,与天然矿泉水限值统一。官方风险评估显示,我国居民膳食亚硝酸盐日常暴露水平远低于健康限值,包装饮用水带来的膳食贡献不足1.5%。调整后限值依旧保持严苛水平,相较欧美、国际通用标准严格数倍至数十倍。

对川调企业的影响:以包装饮用水作为生产用水的企业,水质检测管控压力有所缓解,仍需严格把控水质指标,防范工艺调整过渡期带来的水质波动风险。





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(GB 14881-2025):七大核心变化

作为食品生产领域核心基础性卫生国标,GB 14881新版全面替代2013版规范,整体重构章节架构、优化大量条款内容,推动食品卫生管理由基础卫生管控,升级为全流程预防性风险管理模式。

(一)新增5个关键术语

新增清洁作业区、准清洁作业区、一般作业区、接触食品用水、非接触食品用水五大定义。不同洁净等级作业区需配套专属工器具清洗消毒区域,企业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流程,重新完成车间功能区域划分。

(二)多项推荐要求升级为强制条款

原标准中多处“不宜”表述调整为强制性“不应”要求:厂区选址不应处于洪涝易发区域、生产区内不应饲养无关动物、排水系统必须做好防污水倒流设计等,同类条款的硬性约束全面加强。

(三)增设HACCP体系指导性附录

新增附录A《HACCP原理及其应用指南》,属于资料性指导内容。鼓励企业参考HACCP思路开展全流程危害分析,梳理生产关键控制点,搭建食品安全管控体系,无强制落地要求。

(四)致敏物质管控正式纳入强制条款

新版明确要求企业开展致敏物质专项培训;含致敏成分原料独立存放,严防交叉污染;尽量避免致敏与非致敏产品共线生产。搭配GB 7718-2025标签强制标识要求,致敏物质管理由倡导建议,变为硬性合规要求。

(五)人员日常健康管理要求加严

霍乱、副伤寒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,历来禁止患病人员上岗从业;本次新版新增每日上岗晨检制度,要求企业每日核查从业人员当日健康状态,从源头降低人员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。

(六)虫害防控约束力度提升

明确虫害管控范围包含昆虫、鸟类、啮齿类生物,多处虫害防控条款由“不宜”改为强制“不应”,厂区虫害防控工作需要形成常态化、制度化管理。

(七)强化召回与全程追溯管理

原章节名称优化为“食品召回及追溯管理”,在原有产品召回要求之上,进一步强调产品全链条追溯体系搭建,确保产品从原料到成品全程可查、问题产品可快速召回处置。




附件:
附件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25).pdf
附件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(GB 14881-2025).pdf

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仅为行业科普与合规参考,各项管控要求、指标限值最终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官方正式文本为准。



下一篇